为有效开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将充分利用、拓展、开发各类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树立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全面提升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直销员的执业技能、专业知识及整体素质。
一、教育培训目的
1.培养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直销员良好的遵纪守法观念,实现营销队伍的规范发展;
2.为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直销员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学习及培训机会,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整体素养;
3.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二、直销员培训及考试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直销员招募及业务培训、考试规定如下:
1.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直销员培训及考试包括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已加入的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活动;
2.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将免费对拟招募人员及直销员进行培训及考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名义组织直销培训和考试;
3.拟招募的直销员必须经过我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将依法为符合《直销管理条例》,且完成招募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直销员证》;
4.直销员需妥善保管《直销员证》,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如有遗失,需向公司挂失。直销员与公司解除合同,需上缴《直销员证》;
5.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将编制统一教材与试题,其内容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揭示以及营销方面的知识为主,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及考试;
6.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将在公司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依法组织直销培训,不允许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直销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