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有效地实现公司采用直销模式的战略规划,使公司在此模式下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达到鼓励直销员的销售积极性,更好地开展市场推广,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多赢的目标,公司制定了以下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直销员计酬办法。
二、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折扣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三、直销员具体计酬标准如下:
累计销售额(人民币:元) | 提成比例(%) |
3600以下 | 5% |
3600-9600 | 10% |
9600-19200 | 20% |
19200以上 | 30% |
1、直销员报酬计算方法为:
直销员报酬=当月直接销售额×提成比例
直销员报酬的计算基数为当月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直销员提成比例由累计销售额确定。直销员的累计销售额满足某档累计销售额时相对应的提成比例作为计算直销员报酬的提成比例。
2、公司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公司每月结算时间为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在次月5号支付直销员上月报酬,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